时间:2023/5/16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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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广网福州7月30日消息(记者罗晓英)7月29日,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福建省探索实施“土长”管理新机制、福建省扎实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、福建省海漂垃圾综合整治工作进展、“静夜守护”专项行动情况及成效。

“土长”当家净土有责

——福建省探索实施“土长”管理新机制

记者在会上了解到,福建在全国首创的”土长制”在上杭县率先探索实施。“土长制”明确各级“土长”是所辖区域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。县级设立总“土长”,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第一“土长”;乡镇长、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兼任辖区“土长”;村级“土长”由村级环保网格员兼任,实现“土长”责任体系全覆盖。上杭县推行河(湖)长制、林长制、土长制“三长合一”,通过开展地毯式定期巡查、清单式重点巡查等多措并举,有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。

年以来,圆满完成1.8万亩耕地安全利用任务,烟草种植所用地膜%回收,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.8%,蛟洋循环经济园区磷石膏渣利用率超%,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%,全县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。接下来,龙岩将在全市复制推广“土长”制,并希望明年在全省复制推广,打造净土保卫战的“福建模式”。

“福建模式光泽经验”

——福建省扎实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

“无废城市”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,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,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,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,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发展模式。

两年来,南平市光泽县作为全国唯一县级代表纳入国家首批试点,光泽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;依托清华大学技术团队,编制《光泽县“无废城市”建设试点实施方案》,细化5项A级指标37项B级指标体系;县财政两年安排专项资金万元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,通过突出要素汇聚,构建全域无废新格局;突出循环利用,打造全域无废新路径;突出常态长效,激发全域无废新活力扎实推进“无废城市”试点建设。

未来,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将在总结推广光泽县“无废经验”的基础上,按照国家部署,指导支持3-4个设区市申报创建国家“十四五”地级城市“无废城市”创建。

推进海漂垃圾标本兼治

共建共享美丽海岸带

据环境处负责人介绍,已提请省委省政府将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“为民办实事”项目予以推动,配套设立了-年度共计1.3亿元的省级专项奖补资金,本年度万元资金已完成下达。目前,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正从“有人管”向“管得住”“管得好”转变。根据无人机航拍监测,今年上半年,宁德、连江、诏安等沿海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同比下降30-50%。

下一步,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海漂垃圾源头管控,督促指导福州、漳州、莆田、泉州、平潭切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《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》,加快推进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和渔业垃圾减量化,以渔排渔船渔港为重点,从源头减少海面垃圾。全力推进“海上环卫”队伍建设,持续强化科技支撑和智慧治理深入开展重点岸段智能监管项目建设,增加布设50个左右海漂垃圾重点防控岸段以及敏感海域海岛视频监视点,不断扩大智能监管范围。开发建设三都澳、闽江口、诏安湾等重点海湾海漂垃圾漂移轨迹预测系统,推动业务化运行,指导地方精准环卫。

夜间执法不间断“静夜守护”进行时

——福建开展“静夜守护”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

今年5月至9月,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、住建厅、交通运输厅、文旅厅和市场监管局,在全省范围开展“静夜守护”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,重点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、社会生活、交通运输、工业生产四个领域夜间噪声扰民问题。5月以来,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构建五项工作机制,保障“静夜守护”专项工作深入开展。结合地方实际,合理划分不同等级的噪声管控区域,与其他职能部门加强沟通、密切联动,一月一会商,一月一通报,实行“双台账”管理,不断完善部门间的联勤联动、信息共享、问题移交等工作机制。截至7月底,已开展第一轮“静夜守护”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联合督导,督导组下沉厦门、漳州两地市,通过一线检查及座谈讨论的方式,交流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、疑点,探讨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的方式方法,取得较好效果。

目前各地市已陆续建立起问题(线索)台账,并报了不少典型案例,部分地方针对噪声易发点位安装噪声监控预警设备,部分地方部门联动和综合整治,针对工业企业噪声污染个案采取整治攻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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